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公司预计将与西安秦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发生租赁业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400万元,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8%,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和西安秦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关联租赁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浩、袁春飞、牟欣、杨先锋、杨卫军、李平、李晓旻、杜鹏杰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邸雪筠、录大恩、索建秦、王学华、魏云锋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关联租赁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健身休闲活动;物业管理。
许可项目:国防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鉴于西安秦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西安秦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航空航天器液压配件、航空航天器发动机配件、机械液压配件、加气机、精密机械;销售、维修航空航天器液压配件、航空航天器发动机配件、机械液压配件、加气机、精密机械;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技术服务。
鉴于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为:航空动力控制理论与控制系统工程研究航空发动机电子控制器研制,轻型燃气轮机成套研制,机电电子产品和成套设备研制,相关专业培训与咨询服务。
鉴于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租赁均是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房屋租赁主要用于日常生产和办公,租金以市场价格确定。租赁设备、无形资产主要用于生产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产品,租金按市场价格确定。公司的关联租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协议,合同/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协议内容明确、具体。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该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所必需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定有完善的内控措施和业务流程,关联交易合同由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有关人员按照公司合同管理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026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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