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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作者:小编 日期:2025-09-05 04:09:18 点击次数:

信息摘要: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5年8月30日(星期六)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杨东升先生、孙雷先生、陆川先生、邵丹蕾女士、夏泳泳先生、田宇先生、耿成轩女士、况世道先生、杨林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构建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建立起以薪酬、股权等多种方式长短期结合的薪酬激励体系,着眼于公司长期价值、股东价值和人才价值的多方共赢,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及行权/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除限售;

  5.在出现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注销股票期权、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该部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异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继承及其他异动处理事宜;

  7.年度考核过程中,公司或对标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发生变化,对标企业出现退市或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与公司产品和业务不具有相关性,或出现其他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等情况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样本;

  8.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其他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上述授权事项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2025-69的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2025-70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5年8月30日(星期六)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甄文庆先生、张连凯先生、程前女士、章旭女士、李格女士、蒋磊女士、马景亚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2025-69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财务资助346.5万欧元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为支持子公司Fluitronics GmbH(以下简称“德国FT”)日常经营所产生。

  2.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工(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香港发展”)与EDDIB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TE.LTD.(以下简称“艾迪国际”或“受让方”)、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精密”)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徐工香港发展将德国FT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艾迪国际后,艾迪精密承诺于借款到期日前解决德国FT借款并使得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收回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工香港发展及XCMG Europe Gmbh(以下简称“徐工欧洲”)分别向德国FT(目前系徐工香港发展全资子公司)借出296.5万欧元、50万欧元,共计346.5万欧元。本次徐工香港发展出售德国FT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徐工香港发展与艾迪国际、艾迪精密拟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徐工香港发展持有的德国FT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艾迪国际,转让价格为400万欧元。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在2025年12月20日完成交割,本次交易完成后,徐工香港发展将不再持有德国FT股权,德国FT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德国FT作为公司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通过子公司为其提供了借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德国FT借款金额合计346.5万欧元,其中296.5万欧元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50万欧元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9月30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对德国FT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合计346.5万欧元。根据与艾迪国际、艾迪精密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艾迪精密承诺于借款到期日前解决德国FT借款并使得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收回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6.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用于移动机械设备的高级液压系统的设计、组装、检测和服务

  7.主要股东:股权转让前徐工香港发展持股100%,股权转让后艾迪国际持股100%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德国FT实际控制人为徐工机械。股权转让后,德国FT的实际控制人为艾迪精密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等

  5.风险控制:艾迪精密承诺于借款到期日前解决德国FT未偿还徐工香港借款,并使得徐工香港收回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5.风险控制:艾迪精密承诺于借款到期日前解决德国FT未偿还徐工欧洲借款,并使得徐工欧洲收回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因转让德国FT公司100%的股权,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原有债权的延续。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

  受让方控股股东艾迪精密已在《股权转让协议》承诺: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解决徐工香港发展296.5万欧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于2026年9月30日前解决徐工欧洲50万欧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本次因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交易各方已对欠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德国FT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本金余额为346.5万欧元(按照2024年12月31日汇率1欧元=7.5257元人民币计算,约合人民币2,607.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4%。除上述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15一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公司总部大楼706会议室

  上述议案1内容详见2025年6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议案2内容详见2025年8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议案3内容详见2025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需单独披露。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5”,投票简称为“徐工投票”。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二、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徐工机械”)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徐州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徐国资考〔2025〕30号),徐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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