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

绍兴灰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Kaiyun平台官方登录入口
语言选择: 简体中文 简体中文 您好!欢迎访问Kaiyun平台官方登录入口
液压元件生产、销售、品牌代理注重工作细节,提高服务品质
全国咨询热线:021-59961096
热门关键词: 电气系统分类标准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全国咨询热线

021-59961096

绍兴灰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作者:小编 日期:2026-04-16 17:15:20 点击次数:

信息摘要:

绍兴灰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绍兴灰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建设地点:绍兴市滨海新区(东至规划绿绮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河道,北至现状河道)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采用“水洗+低温热解”工艺,购置灰仓存储系统、水洗系统、烘干热解系统、水处理及蒸发分盐系统、电气仪控系统、辅助运行及公用系统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规模8万吨/年,年营业收入1.28亿元,应纳税收约800万元/年。

  根据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各污染物叠加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后也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企业做好各类废水的分类收集,做好厂内地面的防渗措施,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污染区的防渗工作,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运行后,在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管理运行、确保污染物妥善收集处置的前提下,厂区土壤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污水管道必须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明管,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水洗喷淋废水、脱硫废水、烘干废气喷淋废水、冷凝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实验室废水、其他喷淋废水收集后送至飞灰水洗系统作为水洗用水,不外排。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飞灰料仓输送废气、吨袋飞灰破袋经布袋除尘后排气筒(DA001)排放。

  2、水洗及水处理废气、盐酸储罐废气、实验室废气、暂存库废气经同一套两级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DA002)排放。

  3、天然气燃烧为低温热分解系统和烘干系统间接供热,这部分燃烧烟气经换热后直接通入烘干窑作为补充热源,最终与烘干废气一起排放,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DA003)排放。

  4、低温热分解烟气采用布袋除尘+SCR脱硝+催化氧化+湿法脱硫+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通过烟囱(DA004)排放。

  5、锅炉供热采用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经排气筒(DA005)排放。

  局部隔声,在四面厂界内设宽绿化带,并种植高大树木,同时对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增加消音器等设施,加强设备维护。

  1、固废贮存:企业设置1个970m2的暂存库用于存放飞灰处理产物。同时设置有一个162m2的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本项目自产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

  废脱硝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除重污泥、废包装、废矿物油、废布袋、实验室废物、废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可按照GB34330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不符合6.3条、6.5条的处理产物继续返回进行处理直至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后续如飞灰处理产物能满足政策要求的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报备属地管理部门后可按相关产品管理。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不小于750m3的事故应急池,能满足应急要求。同时配套的雨水阀门、应急阀门和应急泵等。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规划环评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本次公示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张贴发布,同时在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8日。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8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8日(不含节假日)。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公示期间,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

  单位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区(东至规划绿绮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河道,北至现状河道)

【相关推荐】